2018-02-27 09:59:44
2017年2月28日,商務部發(fā)布立案公告,決定對原產于新加坡、泰國以及日本三菱麗陽株式會社、日本旭化成化學株式會社和日本住友化學株式會社的進口甲基丙烯酸甲酯,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傾銷及傾銷幅度期中復審。經調查,商務部裁定,在本次復審調查期內,被調查產品存在傾銷。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自2018年2月28日起對上述產品反傾銷稅率進行調整。(商務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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