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報 2019-02-15 16:09:46
對于個人出租住房,月租金收入在10萬元及10萬元以下(不含稅)的,按照2.5%的綜合征收率征收,10萬元以上(不含稅)的按照4%的綜合征收率征收。
記者15日從北京稅務12366熱線證實,北京對個人出租住房的征稅大幅下調,月租金收入不超過10萬元的按2.5%征收,僅僅相當于過去的一半。對此,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認為,此舉措對市場幾乎無影響。
此前北京個人出租住房一般按照5%的綜合征收率征稅,而新政策已經從2019年1月1日開始實施。
據悉,新政后,北京個人出租住房,月租金收入在10萬元及10萬元以下(不含稅)的,按照2.5%的綜合征收率征收;月租金收入在10萬元以上(不含稅)的,按照4%的綜合征收率征收。
根據上述征收標準,以月租金收入1萬元計算,綜合征收稅率由5%降至2.5%后,每月需要繳納的稅款省去了200多元。
“減稅對市場肯定有好處,降低了納稅人群負擔,也有利于逐漸培養(yǎng)納稅習慣。”張大偉說,但在當下房主占主導權的市場情況下,租戶話語權有限,減稅對市場影響不大。
根據新實施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北京等城市的租客每月可扣除1500元的住房租金專項附加。該政策雖利好租客,但房東們卻擔憂會被稅務部門催繳出租住房的稅款。由于不繳或少繳租房收入稅款的情況較為普遍,一旦稅務部門催繳稅款,可能也會對房租價格造成擾動。
張大偉告訴上證報記者,房東出租房從法律角度的確應該交稅,但是,“在約定俗成的當下市場,北京等城市租賃交稅比例非常低。”
上海證券報 記者 于祥明(封面及內文圖片均來源于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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