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26 18:40:54
26日提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審議的關(guān)于脫貧攻堅工作情況的調(diào)研報告指出,對尚有勞動能力卻無所作為的貧困群眾應減少資金和物質(zhì)的直接給予,著力引導其增強脫貧的參與性和能動性;對“因懶致貧、因賭致貧、因婚致貧、因子女不贍養(yǎng)老人致貧”等不良現(xiàn)象,要因戶施策教育懲戒,杜絕不良導向。(新華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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