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04 12:59:31
每經(jīng)AI快訊,1月4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12月31日對代表人起訴在內(nèi)的共計24件債券持有人訴五洋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陳志樟、德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大信會計師事務所、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大公國際資信評估有限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債券承銷商德邦證券和出具審計報告的大信會計師事務所對五洋建設應負債務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大公國際資信評估有限公司作為債券發(fā)行的資信評級機構在五洋建設案中應負責任10%范圍內(nèi)、錦天城律師事務所為債券發(fā)行出具法律意見書應負責任5%范圍承擔連帶責任。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lián)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xiàn)在本站,可聯(lián)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jīng)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