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31 07:56:22
據新華社,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三部門近日印發(fā)通知明確,事業(yè)單位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轉化后,由科技成果完成單位對完成、轉化該項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員,發(fā)放現金獎勵。現金獎勵不受所在單位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限制,不作為核定下一年度績效工資總量的基數,不作為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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