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01 07:40:57
因公司定制的農(nóng)藥包裝出現(xiàn)起鼓等問題,四川省農(nóng)藥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韓強在湖北荊門市卷入刑案,并被羈押150天。
7年后,經(jīng)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中院再審,終改判韓強無罪。隨后,韓強向荊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458萬余元國家賠償申請。
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公布的國家賠償決定書顯示,荊門中院于今年3月4日作出決定,賠償韓強共計8.9萬元。其中,法院認定韓強因為錯誤羈押精神遭受損害并造成嚴重后果,給予其精神損害撫慰金1.5萬元,占其人身自由賠償金的比例不到三分之一。(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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