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18 17:29:59
每經(jīng)AI快訊,為全面清理整頓“大學”“學院”名稱使用亂象,教育部等8部門印發(fā)意見,明確:①企業(yè)設立的、無需審批登記的內設培訓機構,不得使用“大學”“學院”字樣的名稱及簡稱開展任何形式的宣傳等活動。②老年大學、社區(qū)學院等,不得單獨使用“大學”“學院”字樣,可以使用“XX老年大學”“XX社區(qū)學院”等專有名稱。對涉及虛假違法廣告或宣傳的,由市場監(jiān)管部門責令停止,并依法處罰。(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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