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成人一区二区三区久久精品 , 如果爱有天意在线观看免费完整版 , 香港战役电影完整版在线看未删减 , 夺冠电影在线观看完整版1080,国产少妇国语对白污,国产最新视频,久久色网站

每日經濟新聞
要聞

每經網首頁 > 要聞 > 正文

涉案金額超1500萬!72人掉入非法集資“陷阱”,法院判了!如何識別和防范?這份指南請收好

每日經濟新聞 2022-03-27 18:18:53

每經編輯|畢陸名

你不理財,財不理你!但是理財也要差亮眼睛,小心落入不法分子精心布局的陷阱。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一則刑事判決書顯示,吳某某在深圳成立一家公司,以一元錢一個的價格發(fā)售所謂的“健和積分”,大肆吸收社會資金。經司法審計,72名報案人“中招”,報案金額為1560萬元。最終法院判決,吳某某犯集資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近年來,非法集資、非法放貸等活動猖獗,非法集資有哪些表現(xiàn)形式?記住這幾點就不會“掉坑”了。

72人報案,涉案1500萬

據刑事判決書顯示,2017年5月,吳某某成立深圳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未取得金融管理部門許可的情況下,以一元錢一個的價格向社會公眾發(fā)售所謂的“健和積分”,大肆吸收社會資金。該公司發(fā)行的所謂“健和積分”,無任何產品價值、流通價值,無任何相對應的實際生產經營項目,卻鼓吹投資“健和積分”無風險、有巨大升值空間,利用所謂“內網分紅”“外網升值”等一系列方式,誘使不明真相的投資者相繼購買“健和積分”虛擬幣,騙取眾多投資人巨額資金。

“健和積分”在相關網絡平臺上經短暫炒作之后崩盤,眾多投資者遭受經濟損失。吳某某擔任公司董事長,負責公司的日常管理和運營及資金操作。魏某某等受糾集參與本案,大肆向社會公眾宣傳公司及“健和積分”的銷售并從中牟利。

此外,黎某某也參與該案,其負責向社會公眾宣傳公司及“健和積分”,并拉人組建團隊銷售“健和積分”并從中牟利。馮某某也參與本案,負責向社會公眾宣傳公司及“健和積分”,并拉人組建團隊銷售“健和積分”并從中獲利。經對在案相關資料司法審計,72名報案人的入金減出金大于零,報案金額為1560萬元,入金總金額為1369.萬元,出金總金額為340萬元,入金減出金總金額為1029萬元。

圖片來源:攝圖網(資料圖)

吳某某是怎樣一步步榨干投資者的錢的呢?據一被告黎某某稱,“健和積分”虛擬幣分為內網和外網,內網是公司的內部會員網,每天返的積分放在內網里,一段時間后放到外網進行交易,團隊拉的投資者購買的“健和積分”虛擬幣直接轉到外網平臺,返點在內網體現(xiàn)出來;外網就是幣交所、火牛網、千幣網和華金時代,如果投資者愿意購買也可以直接通過這幾個網站直接購買。

“健和積分”最初上市時每個積分2元,后來拉到2.7元至2.8元,幾天時間就一路下滑,最后只值幾厘。本身虛擬幣沒價值,大家都想著拋掉套現(xiàn),只賣不買,沒有投資者接盤價值就掉了。

據另一被告馮某的供述稱,公司是運營積分的,即客戶購買公司的產品,公司就送積分,積分可以在公司內網上排單,可以返利,每天返2%,返的積分可以在外網幣交所上提現(xiàn),和股票一樣會漲跌。他還稱,“健和積分”沒有對應的實物,是虛擬的,沒有交易就沒有價值,套現(xiàn)才有價值。“健和積分”賣掉就有錢賺,就有價值,賣不掉就沒有價值,漲了就要賣,沒人買就跌價。

構成集資詐騙罪,董事長獲刑11年

據刑事判決書顯示,原審法院認為,吳某某無視國家法律,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的方式非法集資,數額特別巨大,行為已構成集資詐騙罪,應當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原審法院作出判決:吳某某犯集資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等。

不過,吳某某等涉案人員對上述判決不服,上訴到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經過高院審理,高院認為,吳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的方式非法集資,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集資詐騙罪,應當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馮某某、黎某某等人,受上訴人吳某某糾集參與金融犯罪活動,明知公司違反國家金融管理規(guī)定,擾亂金融秩序,非法向社會公眾吸收資金,數額巨大,行為均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判決如下:駁回上訴人吳某某、馮某某等的上訴。

吳某某犯集資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

圖片來源:攝圖網(資料圖)

如何識別和防范非法集資

近年來,非法集資等活動猖獗,大案要案高發(fā)頻發(fā),涉及金額巨大、涉及人數眾多,嚴重損害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破壞正常經濟金融秩序,危害社會穩(wěn)定大局。為了提高大家對這些非法金融活動的識別能力,讓我們行動起來,通過擴大宣傳,提高風險防范意識,共同打擊非法集資等行為。

非法集資主要表現(xiàn)形式:

1.非持牌機構、互聯(lián)網平臺違法違規(guī)開展資產管理、投資理財業(yè)務,發(fā)售理財產品籌集資金。

2.未經批準,銷售、宣傳“保本保息”“低風險、高收益”的理財產品籌集資金,收益率明顯高于社會平均收益水平。

3.未經批準,打著“銀行”“保險”的旗號,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或從事其它不法活動。

4.以投資虛擬貨幣、區(qū)域鏈等為名義,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

5.以“虛擬任務”“加盟積分”“消費返利”等為幌子,無商品、無實體依托,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

6.以提供養(yǎng)老服務、投資養(yǎng)老產業(yè)為名義,承諾返本付息,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

7.以私募基金為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對象籌集資金。

8.以“金融互助”“保險互助”等名義,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

9.其他非法集資行為。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500747835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lián)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lián)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xiàn)在本站,可聯(lián)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

每經經濟新聞官方APP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