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20 21:41:03
3月20日,奧克股份披露,其全資子公司江蘇奧克2025年11月出售白銀資產成交5922.75萬元,但公司未及時披露,遲至2026年1月30日才公告,違反了相關規(guī)定,遼寧證監(jiān)局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朱建民、朱宗將、劉冬梅出具警示函并記入誠信檔案。此前公司預計2025年扭虧,非經常性損益約5200萬元,主要來自此次售銀收益等。
每經記者|文多 每經編輯|張益銘
3月20日,奧克股份(SZ300082,股價9.59元,市值65.22億元)披露,公司及相關人員收到遼寧證監(jiān)局出具的警示函。警示函指出,公司全資子公司江蘇奧克化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蘇奧克)在2025年11月通過上海期貨交易所出售白銀資產,成交金額達5922.75萬元,但公司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遲至2026年1月30日才予以披露。
在業(yè)績預告中,奧克股份明確表示,預計2025年公司的非經常性損益影響歸母凈利潤約5200萬元,是受出售江蘇奧克白銀等因素影響。
2025年11月18日、2025年11月19日,奧克股份全資子公司江蘇奧克通過上海期貨交易所出售所持有的白銀1995.3738千克、2991.7907千克,合計4987.1645千克(約4.99噸),成交金額合計5922.75萬元。然而,公司未在交易發(fā)生后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相關事項遲至2026年1月30日才在《關于子公司出售貴金屬資產公告》中予以披露。
遼寧證監(jiān)局認定,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董事長朱建民、總經理朱宗將及財務總監(jiān)劉冬梅,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五十二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guī)定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對公司上述違規(guī)行為負有主要責任。
根據相關規(guī)定,遼寧證監(jiān)局決定對奧克股份、朱建民、朱宗將、劉冬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jiān)管措施,并將相關情況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奧克股份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及相關人員在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視,將嚴格按照遼寧證監(jiān)局的要求,深入反思,對存在的相關問題認真總結、積極整改并認真汲取教訓。
回顧2026年1月末,奧克股份曾同時發(fā)布兩份與此事有關的公告。
一份是關于子公司出售貴金屬資產的公告。其中顯示,上市公司董事會同意授權全資子公司江蘇奧克在授權期內(至2026年12月31日)擇機出售不超過10000千克(即10噸)白銀資產,其中含過去12個月內已通過上海期貨交易所出售的4987.1645千克,這部分白銀的累計成交金額為5922.75萬元。
另一份是2025年度業(yè)績預告,公司預計2025年全年歸母凈利潤盈利200萬元至1200萬元,實現同比扭虧為盈。
在業(yè)績預告中,奧克股份明確表示,預計2025年公司的非經常性損益影響歸母凈利潤約5200萬元,主要系出售江蘇奧克白銀產生的收益以及確認法院判決的上海東碩業(yè)績補償款。
2025年11月,正值白銀價格處于相對高位。上海期貨交易所數據顯示,2025年11月白銀價格呈現明顯上漲趨勢。11月3日,SHFE白銀收盤價(不復權,下同)為1.1455萬元/千克,結算價為1.1389萬元/千克;到11月28日,收盤價已上漲至1.2727萬元/千克,結算價達到1.2543萬元/千克,期間漲幅超過10%。公司出售的4987.1645千克白銀,成交金額5922.75萬元,平均售價接近當月市場均價水平。
此次白銀資產的出售,不僅為公司帶來了可觀的非經常性收益,也體現了公司盤活存量資產、優(yōu)化資產結構的戰(zhàn)略意圖。公告顯示,該批白銀系2020年購入,原用于催化劑用途,出售后將通過租賃方式補足,確保生產不受影響。
封面圖片來源:每經媒資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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