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6-04-18 17:13:00
每經AI快訊,4月18日,襄陽東津新區(qū)管委會官網發(fā)布關于“沈營村黨支部書記違建房屋”相關問題調查處理情況的通報,全文如下:
4月上旬以來,部分媒體和網民反映襄陽東津新區(qū)東津鎮(zhèn)沈營村黨支部書記肖某涉嫌違法建設房屋1500平方米等相關問題。東津新區(qū)管委會對此高度重視,于4月14日成立聯合調查組,通過現場勘查、調閱資料、詢問鎮(zhèn)村干部、走訪周邊居民等方式,對相關問題依法依規(guī)進行調查。

經查,該房屋戶主為沈營村三組村民肖某來,系視頻中“沈營村肖書記”的父親,其本人從未擔任過該村黨支部書記或村兩委委員,現年63歲,為東津鎮(zhèn)沈營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依法具備沈營村宅基地資格權和使用權。肖某來已建房屋總建筑面積1703.16平方米,土地性質為集體建設用地,未壓占基本農田。
其中主樓為七間五層樓房,建筑面積1571.85平方米,分兩次建成:1991年建設三間兩層磚混結構房屋,建筑面積171.84平方米;1992年經村委會同意肖某來向王河鄉(xiāng)王河管理區(qū)管委會申請補辦了建房手續(xù)。2014年在此基礎上擴建至七間五層,擴建建筑面積1400.01平方米,未辦理相關手續(xù),屬于違法建設。
位于主樓南側的附屬房屋于2011年建成,建筑面積131.31平方米,用于堆放雜物,未辦理相關手續(xù),屬于違法建設。
在2011年、2014年兩次未辦理相關手續(xù)違法建設房屋過程中,沈營村委會未派人前往制止,也未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東津鎮(zhèn)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巡查發(fā)現后,于2014年5月底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處罰,但未對肖某來違法建設房屋進行處理。
關于媒體和網友反映的房屋建設位置處于主干道旁問題,經查,緊鄰該房屋的襄津大道(中環(huán)東線)于2019年開工建設,2023年竣工,建設時間在肖某來違法建設房屋之后。
視頻中“沈營村肖書記”系肖某來之子肖某,出生于1987年,2010年大專畢業(yè),2010年至2015年在杭州、東莞務工,2025年7月前未擔任過村干部,2025年7月任沈營村黨支部書記,2026年4月被免職。
下一步,東津新區(qū)管委會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xiāng)規(guī)劃法》《湖北省城鄉(xiāng)規(guī)劃條例》,對肖某來違法建設房屋依法依規(guī)處置,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關于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guī)定》,對失管失察相關責任人進行追責問責,并將舉一反三,加大違法建筑查處力度,推動城鄉(xiāng)建設規(guī)范有序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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