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 2026-05-08 10:01:30
記者5月8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中國東方航空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書記、董事長劉紹勇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jiān)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劉紹勇作出逮捕決定,并指定由遼寧省沈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沈陽市人民檢察院已向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劉紹勇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劉紹勇利用擔任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中國南方航空集團公司總經理兼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中國東方航空集團公司(后更名為中國東方航空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董事長兼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shù)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lián)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xiàn)在本站,可聯(lián)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