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6-02-02 00:34:47
每經編輯|每經記者 曾劍
◎每經記者 曾劍
自股指于1月初回調以來,部分高股權質押比的上市公司股東頻頻曝出“爆倉”風險,使得市場心驚。如今,隨著股指再度下行,甚至連前期出資護盤的資管計劃也成為炮灰。
鼎立股份(600614,收盤價6.30元)2月1日收盤后公告稱,因平倉線被擊穿,公司控股股東鼎立控股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資管計劃被強制平倉。有投資者感嘆:“連主力都爆倉了,如此慘狀,實在讓人膽寒?!?/p>
鼎立控股仍為大股東
據鼎立股份公告顯示,1月29日,鼎立控股接到紅塔資管通知,鑒于上市公司股票近期非理性下跌,鼎立控股以“深圳市紅塔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鼎立1號”(以下簡稱鼎立1號)資管賬戶增持的公司A股股份因平倉線被擊穿。期間,鼎立控股雖然采取了積極措施,但因時間過于倉促未能及時在盤中補倉。根據鼎立1號資管合同的相關約定,鼎立控股增持的股份已于1月29日收盤前被紅塔資管強制平倉。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此番鼎立1號被平倉,尚未威脅到鼎立控股的大股東地位。鼎立控股仍持有鼎立股份3.33億股,持股比例為19.01%,仍為公司第一大股東。
曾掏1.5億元護盤
據鼎立股份1月29日的盤面數(shù)據顯示,公司股價當日開盤小幅下跌1.44%,此后幾分鐘反彈至上漲1.12%。不過9:41后,公司股價突然急劇下挫。9:51公司股價下跌至6.05元,跌幅達3.04%,這也是公司股價當日最大跌幅。此后,鼎立股份股價出現(xiàn)回暖,收盤甚至上漲了2.88%。綜合來看,鼎立1號很有可能是在9:41后的那波下挫中慘遭平倉。
資料顯示,鼎立股份于2015年7月14日披露了《關于控股股東增持股份計劃的公告》。公告內容顯示,鼎立控股基于對公司未來發(fā)展的信心和對公司價值的認可,同時為履行社會責任,進一步維護資本市場穩(wěn)定,決定在該公告日起六個月內,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增持總金額不低于1.5億元。
事實上,在發(fā)布增持計劃前夕,鼎立股份曾在2015年3月停牌籌劃資產重組。重組方案顯示,公司擬定增收購鵬起實業(yè),從而間接布局軍工業(yè)務。2015年6月下旬復牌后,受重組利好及補漲等因素刺激,鼎立股份股價并未隨大盤下行,反而是一路暴漲。
在上述背景下,鼎立控股當時并未立刻出手增持。但覆巢之下無完卵,8月下旬開始,公司股價出現(xiàn)了大幅下挫。鼎立控股也隨之啟動增持計劃。2015年9月23日、24日,鼎立控股通過鼎立1號增持了鼎立股份A股股份499.95萬股(該股份數(shù)量以鼎立股份2015年中期實施10轉10方案后計算)。以上市公司當時的股價來看,鼎立控股這部分持股的成本大約在8元~9元/股。
控股股東出手護盤后,效果可謂立竿見影。到2015年12月下旬,鼎立股份股價一度逼近13元。但進入2016年后,公司股價狂瀉。此時此刻,鼎立控股再度出手護盤。1月11日~13日,鼎立控股通過鼎立1號增持上市公司A股股份1235.03萬股(期間上市公司股價均價為8.719元)。在此次增持后,鼎立控股此番合計買入鼎立股份1734.98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99%,增持金額為1.5億元,完成了增持承諾。
遺憾的是,鼎立控股二度增持所帶來的效果甚微。在小幅反彈幾日后,鼎立股份股價再度大幅下挫。1月20日~2月1日,公司股價累計下跌了31.60%?;仡^來看,從2015年12月28日~2016年2月1日,公司股價累計下跌49.40%,從接近12元的水平跌至2月1日收盤的6.3元,幾乎已經腰斬。結合鼎立1號的增持區(qū)間價格,其遭遇平倉顯然是“順理成章”的事情。
大股東擬再增持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鼎立股份股價下行,除使得公司控股股東遭遇損失外,還有一批資金也可能面臨著較大的沖擊。這便是參與鼎立股份非公開發(fā)行的國聯(lián)安、寶盈、財通、東海這四只基金。
2015年,上述四只基金以11.16元/股的價格認購了鼎立股份4749萬股定增股。由于上市公司2015年9月實施“10轉10”的送股方案,上述基金的持股也遞增至9498萬股,持股持本相應變更為5.58元/股。1月26日,上述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但由于鼎立股份股價下挫,基金的盈利空間無疑是大大縮減。倘若上市公司股價繼續(xù)下挫,上述基金甚至可能面臨浮虧。
基于上述邏輯,有投資者猜測,鼎立股份此前可能遭遇了急于鎖定盈利的基金的砸盤。
值得一提的是,鼎立股份還曾于2015年8月推出員工持股計劃,欲籌資數(shù)千萬元護盤。2015年9月,該員工持股計劃獲得公司股東會審議通過。截至上市公司最后一次對此事的信披,員工持股計劃依舊沒有實施買入行為,幸運地躲過被深套的命運。
鼎立股份2月1日晚間還宣布,鼎立控股將通過上證所交易系統(tǒng)增持公司股份,增持總金額8000萬~1.5億元。該增持計劃將通過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資產管理等方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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